各学院(部):
根据《长江大学档案管理暂行办法》的要求,为做好2023年度研究生学籍档案归档整理工作,确保档案及时、完整、规范地归档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归档范围:
2023年硕博毕业生学籍档案(电子版),具体归档范围(见附件1)。
二、归档时间及要求
(一)归档时间
各学院(部)研究生学籍秘书应在2023年9月29日之前完成2023年3月、6月硕博毕业生学籍档案立卷、移交、归档工作;2023年9月、12月硕博毕业生学籍档案于研究生毕业后3个月内归档。本部门档案工作负责人负责监督实施。
(二)归档要求
1.学籍档案应收集齐全,不应有缺件,所有文件为原件;
2.学籍档案具体参照2023年研究生学籍档案归档流程及要求(见附件1,研究生学籍档案归档讲解.pptx)进行整理。
3.归档时间为双方签字盖章办理移交手续的日期。
三、档案移交
1.整理完毕后学院(部)研究生学籍秘书将电子版档案、归档硕博毕业生信息汇总表(见附件4)、移交清单(见附件5)发送至档案馆邮箱:dasj@yangtzeu.edu.cn,邮件主题命名为:XX学院XX年级研究生学籍档案,并留下学院研究生学籍秘书的姓名及联系方式,以便档案馆及时反馈归档情况。
2.学籍档案经交接双方检查核对无误后,正式办理移交手续。携带内容完整、签章完备的“档案移交清单”(一式两份,见附件5)到档案馆办理移交手续,双方各执一份备查;也可根据实际情况与档案馆联系,选择网上办理移交手续。
四、联系方式
在归档过程中如有疑问,请及时与档案馆联系,工作人员将提供具体的业务咨询和指导。
联系人:戴晶晶、王丽
联系电话:0716-8060401
地址:图书馆南四楼档案馆综合档案室404办公室
长江大学档案馆
2023年5月1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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