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校各院系及相关单位:
根据《长江大学档案管理暂行办法》的要求,为做好2016年度学籍档案归档整理工作,确保档案及时、完整、规范地归档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归档范围:
1、2016年毕业专科、本科学生原始成绩总册、历年成绩总表;
2、2016年毕业硕士、博士历年成绩、学位申请、学位评议及学位论文等。
二、归档时间要求:
各院系及相关单位的学籍档案应在11月底前完成所有立卷、移交、归档工作。各部门领导要重视本部门学籍档案材料的归档工作,监督本部门档案员做好档案归档工作,以防漏归,确保文件材料归档的规范、完整、齐全。
三、归档质量要求:
1、归档的文件材料应收集齐全,整理规范,不应有破损和污染。
2、案卷目录、卷内文件目录按照规定格式准确填写,字体、字号必须统一。
3、案卷的装订采用“三点一线”的方法装订。档案装订,应遵循“两对齐”要求,即装订线一侧边缘对齐,档案下边缘对齐。装订线一般在2.5CM的位置上,装订时直接加大左边距即可。
四、移交验收:
1、学籍档案归档坚持纸质档案与电子文件同步归档原则。各部门在提交纸质学籍档案时,必须同时按规定格式提交所有档案目录(卷内文件目录、案卷目录)的电子版。
2、移交档案时各类档案(纸质档案与电子文件)经交接双方检查核对无误,按归档要求验收后,正式办理移交手续。填写 “档案移交清单”和“档案移交目录”一式二份,交接双方签字后各执一份备查。
五、各院系及相关部门请按照此《通知》要求,迅速落实专人于规定时间完成档案材料的归档工作。在归档过程中如有疑问,请及时与档案馆联系,档案馆工作人员将提供具体的业务咨询和指导。
联系电话: 8060960(纸质档案归档)
8060621(电子文件归档)
E-mail: dag@yangtzeu.edu.cn
附:原始成绩总册、历年成绩总表归档格式及样表
长江大学档案馆
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日
卷 内 文 件 目 录
(原始成绩总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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