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(部): 根据《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》和《长江大学档案管理办法》(修订)的有关规定,为做好2024年度研究生学位申请材料归档工作,确保档案及时、完整、规范归档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归档范围: 2024年硕博毕业生学位申请材料(纸质版),2023年未归档的毕业生学位申请材料,具体归档范围参照《长江大学2024年研究生学位申请材料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》(附件1)执行。 二、归档时间及要求 (一)归档时间 各学院(部)教学秘书应在2024年7月5日之前完成2024年6月硕博毕业生学位申请材料立卷、整理、移交、归档工作;2024年12月硕博毕业生学位申请材料于研究生毕业后1个月内归档。本部门档案工作负责人负责监督实施。 (二)归档要求 1.学位申请材料应收集齐全,不应有缺件,所有文件为原件; 2.学位申请材料具体参照长江大学研究生学位申请材料归档指南(附件2)进行整理。 3.归档时间以双方签字盖章办理移交手续日期为准。 三、档案移交 1.整理完毕后学院(部)教学秘书将研究生卷内目录(附件3)、长江大学研究生学位申请材料移交清单(附件5)、长江大学归档硕博毕业生信息汇总表(附件6)发送至档案馆收集指导室邮箱:dasj@yangtzeu.edu.cn,邮件主题命名为:XX学院XX年级研究生学位申请材料,并留下学院教学秘书的姓名及联系方式,以便档案馆及时反馈归档情况。 2.学位申请材料经交接双方检查核对无误后,正式办理移交手续。携带研究生学位申请材料(纸质版)、论文电子版(光盘刻录一份、U盘一份,请勿发邮箱)和内容完整、签章完备的“长江大学研究生学位申请材料移交清单”(附件5)到档案馆办理移交手续。 四、联系方式 在归档过程中如有疑问,请及时与档案馆联系,工作人员(附件7)将提供具体的业务咨询和指导。 联系人:王丽、刘春丽 联系电话:0716-8060401 地址:档案馆收集指导室图书馆南四楼404办公室 长江大学档案馆 2024年5月1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