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(部): 根据教育部、国家档案局27号令《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》文件精神,按照《长江大学档案管理办法》相关要求,为做好学校2024年研究生学籍登记表的归档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归档内容 2024年长江大学研究生学籍登记表 二、归档时间及地点 1.时间:2024年10月30日前 2.地点:档案馆收集指导室404办公室(图书馆南边4楼) 三、归档要求 1.各学院应充分认识档案工作的重要性,高度重视归档工作,加强组织,统筹安排,指定1名工作人员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学籍登记表的归档工作,并加入档案工作QQ群。 2.学籍登记表记录内容应完整准确,字迹工整清晰,签字盖章手续完备,印章清晰完整,具体归档流程及要求见《长江大学研究生学籍登记表归档指南》(附件1)。 四、归档方式 整理完毕后,携带内容完整、签章完备的研究生学籍登记表、《长江大学研究生学籍登记表移交清单》纸质版一式两份(附件2)、卷末备考表(附件3)及《XX学院2024级研究生新生基本信息统计表》excel版(附件4,U盘拷贝)到档案馆办理归档移交手续。 联系人:王老师 联系电话:0716-8060401 长江大学档案馆 2024年9月2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