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(部):
毕业生合影是广大校友在校学习历程的见证,是学校具有重要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源,对学校和各单位开展纪念活动、举办展览等具有重要意义。为做好2025届毕业生合影归档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归档范围
2025届毕业生合影(照片电子版),包括班级、专业合影以及学院(部)大合影。
二、归档时间
各学院须在6月30日前完成毕业生合影的立卷、移交、归档工作。
三、归档要求
1.照片电子版为JPG或JPEG格式,须保持原始像素和尺寸,不得进行压缩处理。
2.照片上方须有题名:长江大学XX学院XX届XX专业XX班本科(硕士、博士)毕业生合影,题名下面需标上拍摄日期,如2025.6.8。
3.同一学年度毕业的本科、硕士、博士毕业生合影照片归为一卷,卷内照片结合专业、班级按学生类别(本科、硕士、博士)依次排序。
4.照片要求以“张”为单位,详细填写照片文字说明(附件1),包括题名、拍摄时间、拍摄地点、拍摄者、人物及座次号、备注等信息。
(1)照片中所有人员都须标注姓名,做到姓名与人员一一对应。
(2)照片中涉及学校、院系领导的,请在领导姓名后加括号注明其职务。如:张三(院长)。
(3)备注是对照片的特殊情况予以说明。
四、移交验收
各学院(部)将电子照片、电子版《毕业生合影照片文字说明》(附件1)、电子版《长江大学毕业生合影照片移交清单》(附件2)统一汇总后,用U盘拷贝至收集指导室的专用电脑上,并打印《长江大学毕业生合影照片移交清单》(附件2)一式两份,办理移交手续,交接双方签字盖章后,各执一份备查。
五、联系方式
各学院(部)在归档过程中如有疑问,请及时与档案馆联系,档案馆工作人员将提供具体的业务指导。
联系人:戴晶晶 刘春丽
联系电话:0716-8060401
办公地址:东校区图书馆南四楼404室
附件:1.长江大学毕业生合影照片文字说明
2.长江大学毕业生合影照片移交清单
长江大学档案馆
2025年5月2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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