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贯彻落实《湖北省档案局 湖北省档案馆关于做好支点建设档案归集工作的通知》(鄂档文〔2026〕3号)精神,确保学校支点建设档案应收尽收、应归尽归,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。
一、归档范围
各部门在推进支点建设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,均属归档范围,重点包括:
1.工作部署类:关于支点建设的会议记录、纪要、讲话稿、工作部署、实施方案、意见、规定、通知、通报等;
2.计划总结类:工作计划、年度报告、总结、统计报表、动态数据等;
3.科技创新类:科研攻关、技术研发、成果转化、创新平台建设等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;
4.成果实物类:具有代表性的照片、音视频、实物档案(如奖牌、证书、模型等);
5.重要成果类:与支点建设相关的重大战略、重大工程、重大活动、重要会议形成的文件材料;
6.其他有保存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。
二、工作任务
(一)时间要求
1.各部门于2026年6月26日前向档案馆报送支点建设重要成果档案数据。
2.常态化报送要求,自2027年起至“十五五”末,各部门每年6月底前完成上年度支点建设重要成果档案数据报送工作。
(二)报送规范
1.严格遵循“归属不变、数据集中、分级归集、逐级报送、格式规范、安全保密”原则,重点报送2013年以来反映支点建设重大战略、重大工程、重大活动、重要会议等的档案数据,优先完成2025年档案目录和全文数据报送。涉密档案按相关规定报送。
2.各部门报送档案目录和全文数据以文件夹形式分开存储。目录文件夹命名方式为“部门名称+档案目录”,全文数据文件夹命名方式为“部门名称+全文数据”,文件夹内第一层级以档号命名子文件夹,子文件夹以档号+页号命名(图片格式)或档号命名(pdf、ofd等格式),每件对应页数。档案数字复制件按整理方式确定的档号格式命的。
三、有关要求
各部门要高度重视,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,确保工作有序推进,确保支点建设档案应收尽收、应归尽归;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数据归集和报送任务;严格遵守保密规定,严防失泄密事件发生。
联系人:刘春丽(负责数据收集)
吴望生(负责支点建设档案数据质量)
联系电话:0716-8060401
长江大学档案馆
2026年5月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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