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(部):
为做好2026年度研究生学位申请材料归档工作,确保档案及时、完整、规范归档,根据《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》和《长江大学档案管理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归档范围
1.2026年6月毕业硕博毕业生学位申请材料(纸质版);
2.2025年12月毕业硕博毕业生学位申请材料(纸质版);
3.具体归档范围严格按照《长江大学研究生学位申请材料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》(附件1)执行。
二、归档时间及要求
(一)归档时间
1.2026年6月30日之前完成上述两批材料的整理、立卷、移交与归档工作。
2.2026年12月毕业研究生学位申请材料,并入2027年6月毕业生材料统一归档。
(二)归档要求
1.学位申请材料须齐全完整,所有文件为原件,签字盖章完备,无缺页、漏页、涂改。
2.严格按照《长江大学研究生学位申请材料归档指南》(附件2)进行整理与组卷。
3.归档完成以双方签字盖章办理移交手续为准,逾期未归档将影响档案验收与工作考核。
4.各学院(部)档案工作负责人负责归档工作的统筹落实、监督实施。
三、档案移交
1.学位申请材料经交接双方检查核对无误后,正式办理移交手续。
2.各学院教学秘书须一并提交以下材料:
(1)研究生学位申请材料(纸质版);
(2)论文电子版(光盘刻录1份、U盘1份,请勿发邮箱);
(3)卷内目录(附件3)(纸质版);
(4)卷末备考表(附件4)(纸质版);
(5)长江大学研究生学位申请材料移交清单(附件5)(纸质版,一式两份);
(6)长江大学归档硕博毕业生信息汇总表(附件6)(电子版)。
四、业务咨询
归档过程中如有整理规范、材料审核等问题,请及时联系档案馆业务指导老师,具体联系人及分工详见《档案馆业务指导责任人一览表(2026年研究生学位申请材料)》(附件7)。
办公地址:图书馆南四楼404档案馆收集指导室
附件:
1.长江大学研究生学位申请材料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
2.长江大学研究生学位申请材料归档指南
3-1.博士研究生卷内目录
3-2.硕士研究生卷内目录
3-3.同等学力人员卷内目录
4.卷末备考表
5.长江大学研究生学位申请材料移交清单
6.长江大学归档硕博毕业生信息汇总表
7.档案馆业务指导责任人一览表(2026年研究生学位申请材料)
长江大学档案馆
2026年5月1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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