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(部):
毕业生合影是广大校友在校学习历程的见证,是学校具有重要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源,对学校和各单位开展纪念活动、举办展览等具有重要意义。为做好2026届毕业生合影归档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归档范围
2026届毕业生合影(照片电子版),包括班级、专业合影以及学院(部)大合影。
二、归档时间
各学院须在6月30日前完成毕业生合影的网上立卷和审核、到馆移交和归档。
三、归档要求
各学院(部)整理本年度毕业生合影照片,填写《声像类预立库-SX-打印〔声像档案移交清单〕附件挂接规则5 - 毕业合影专用》(附件1),上传至综合档案管理系统;将每个条目对应的电子照片进行上传(上传方法见附件2视频),要求每个条目与其电子照片一一对应;然后提交提交业务审核,等待收集指导室审核。
1.照片电子版为JPG格式,须保持原始像素和尺寸,不得进行压缩处理。
2.照片上方须有题名:长江大学XX学院XX届XX专业XX班本科生(硕士生/博士生/研究生/全体)毕业合影,题名下面需标上拍摄日期,如20260608。
3.同一学年度毕业的本科、硕士、博士毕业生合影照片归为一卷,卷内照片结合专业、班级按学生类别(本科、硕士、博士)依次排序。
4.每个学院为“案卷级”,每张合影照片为“文件级”,填写《声像类预立库-SX-打印〔声像档案移交清单〕附件挂接规则5 - 毕业合影专用》,包括正题名、日期、地点、拍摄者、人物座次表、附注等信息。
(1)照片中所有人员都须标注姓名,做到姓名与人员一一对应。
(2)照片中涉及学校、院系领导的,请在领导姓名后加括号注明其职务。如:张三(院长)。
(3)对照片的特殊情况予以说明,比如未参加拍照的毕业生:XX/留级的毕业生:XX/转学的毕业生:XX,如无可省略此项。
四、移交验收
审核通过后,在档案系统内在线打印《声像档案移交清单》一式两份,办理移交手续,交接双方签字盖章后,各执一份备查。
五、联系方式
各学院(部)在归档过程中如有疑问,请及时与档案馆联系,档案馆工作人员将提供具体的业务指导。
联系人:刘春丽 吴望生
联系电话:0716-8060401
办公地址:东校区图书馆南四楼404室
附件:
1.声像类预立库-SX-打印〔声像档案移交清单〕附件挂接规则5 - 毕业合影专用
2.档案系统上传使用说明视频
2.1-声像库批量导入条目
2.2-文件点对点直接上传;多文件改名为对应档号后,批量挂接
2.3-审核驳回后查看修改意见,重新提交审核
2.4-提交业务审核及审核完毕打印目录
长江大学档案馆
2026年5月20日
上一条:关于开展2025年度长江大学档案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的通知 下一条:关于2026届毕业生档案审核和转递工作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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